發展“星創天地”工作指引
來源:本站
發布日期:[2021-01-19]
發布者:
點擊次數:
為貫徹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和《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2號)、《關于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8號)、《關于加快眾創空間發展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號)、《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國辦發﹝2015﹞47號)等文件精神,動員和鼓勵科技特派員、大學生、返鄉農民工、職業農民等各類創新創業人才深入農村“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走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之路,特制定本工作指引。一、目的意義
“星創天地”是發展現代農業的眾創空間,是農村“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有效載體,是新型農業創新創業一站式開放性綜合服務平臺,旨在通過市場化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運作方式,利用線下孵化載體和線上網絡平臺,聚集創新資源和創業要素,促進農村創新創業的低成本、專業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星創天地”是推動農業農村創新創業的主陣地,是加強基層科技工作的有力抓手,是實現農業現代化、推動農業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舉措。打造“星創天地”,對于進一步激發農業農村創新創業活力,優化農村創新創業環境,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高農業創新供給質量和產業競爭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創業帶動就業,在打贏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攻堅戰、新農村建設和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支撐引領經濟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加快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工作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按照“政府引導、企業運營、市場運作、社會參與”原則,以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農業科技園區、高等學校新農村發展研究院、農業科技型企業等為載體,整合科技、人才、信息、金融等資源,面向科技特派員、大學生、返鄉農民工、職業農民等創新創業主體,集中打造融合科技示范、技術集成、成果轉化、融資孵化、創新創業、平臺服務為一體的“星創天地”,營造低成本、專業化、社會化、便捷化的農村科技創業服務環境,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使農村科技創業之火加快形成燎原之勢。
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地規劃布局建設“星創天地”。在城市近郊區,以發展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和企業孵化為重點,服務都市農業、休閑農業與有機蔬菜瓜果、農產品深加工等產業發展;在農村集中區,立足區域特色,聚集農業適用技術成果包,服務特色種植養殖、生態農業與鄉村旅游等產業發展。
三、基本條件
1.具有明確的實施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一定運營管理和專業服務能力。如: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農業科技園區、高等學校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涉農高校科研院所、農業科技型企業、農業龍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創業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其他社會組織等。
2.具備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良好基礎。立足地方農業主導產業和區域特色產業,有一定的產業基礎;有較明確的技術依托單位,形成一批適用的標準化的農業技術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向農村轉移轉化;促進農業產業鏈整合和價值鏈提升,帶動農民脫貧致富;促進農村產業融合與新型城鎮化的有機結合,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3.具備良好的行業資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備“互聯網+”網絡電商平臺(線上平臺)。通過線上交易、交流、宣傳、協作等,促進農村創業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進商業模式創新。
4.具有較好的創新創業服務平臺(線下平臺)。有創新創業示范場地、種植養殖試驗示范基地、創業培訓基地、創意創業空間、開放式辦公場所、研發和檢驗測試、技術交易等公共服務平臺,免費或低成本供創業者使用。
5.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務隊伍。有一支結構合理、熟悉產業、經驗豐富、相對穩定的創業服務團隊和創業導師隊伍,為創業者提供創業輔導與培訓,加強科學普及,解決涉及技術、金融、管理、法律、財務、市場營銷、知識產權等方面實際問題。
6.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地方政府要加大對“星創天地”建設的指導和支持,制定完善個性化的財稅、金融、工商、知識產權和土地流轉等支持政策;鼓勵探索投融資模式創新,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孵化初創企業。
7.具有一定數量的創客聚集和創業企業入駐。運營良好,經濟社會效益顯著,有較好的發展前景。
四、服務功能
1.集聚創業人才。以專業化、個性化服務吸引和集聚創新創業群體。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職業學校科技人員及企業人員發揮職業專長,到農村開展創業服務;鼓勵大學生、返鄉農民工、退伍轉業軍人、退休技術人員等深入農村創新創業。
2.技術集成示范。引導和鼓勵“星創天地”依托單位面向現代農業和農村發展,整合科技資源和要素,開展農業技術聯合攻關和集成創新,形成一批適用的農業技術成果包,加大良種良法、新型農資、現代農機等應用示范推廣。通過線上線下結合,推進“互聯網+”現代農業,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
3.創業培育孵化。引導和鼓勵一批成功創業者、企業家、天使和創業投資人、專家學者任兼職創業導師,建設一批創業導師全程參與的創業孵化基地,降低創業門檻,減少創業風險。圍繞具有地方特色的農產品、醫藥、食品、傳統手工藝、民族文化產業,通過創新品牌培育推動農業轉型升級。
4.創業人才培訓。利用“星創天地”人才、技術、網絡、場地等條件,重點開展網絡培訓、授課培訓、田間培訓和一線實訓,定期召開示范現場會和專題培訓會,舉辦創新創業沙龍、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等創業培訓活動,加強科普宣傳,弘揚創新創業文化,提升創業者能力。
5.科技金融服務。構建技術交易平臺,暢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投融資機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交流交易途徑。開展各類投資洽談活動,舉辦好中國農業科技創新創業大賽,搭建投資者與創業者的對接平臺。探索利用互聯網金融,股權眾籌融資等盤活社會金融資源,加大對“星創天地”的支持。
6.創業政策集成。梳理各級政府部門出臺的創新創業扶持政策,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協助政府相關部門落實商事制度改革、知識產權保護、財政資金支持、普惠性稅收政策、人才引進與扶持、政府采購、創新券等政策措施,優化創業環境。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頂層設計,統籌協調,為開展“星創天地”建設提供有力保障。要結合地方發展實際,健全工作機制,加大協調力度,推進工作開展。
2.強化協同推進。“星創天地”納入眾創空間的政策支持。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若干意見》、《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關于加快眾創空間發展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研究完善推進“星創天地”政策措施,引導高校、科研院所、職業學校等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到農村開展服務和創業。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支持大學生到農村創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支持農民工參與科技特派員創業。
3.加大政府引導。各地科技管理部門、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國家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要積極引導和支持“星創天地”發展,出臺務實管用的政策措施,構建和完善農業農村創新創業生態系統。結合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實施,通過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和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支持“星創天地”建設。發揮中央財政資金的放大作用,以創投結合、風險補償等形式,引導地方財政和社會資本支持農村科技創業,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創業融資機制。
4.鼓勵先行先試。支持各地先行先試,勇于創新,探索“星創天地”差異化的發展路徑。鼓勵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農業科技園區等結合國家戰略布局和當地產業實際,打造一批具有當地特色的“星創天地”。指導支持貧困地區、革命老區建設一批“星創天地”。鼓勵中央企業、農業龍頭企業圍繞主營業務建設專業化“星創天地”,按照市場機制與中小微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各類創客群體有機結合,完善農業創新生態。鼓勵科研院所、高校發揮科研設施、專業團隊、技術積累等優勢,圍繞專業領域建設“星創天地”。加強國際合作,支持建立高水平、國際化的“星創天地”。總結提升各地“星創天地”的典型案例,形成模式經驗,加大推廣力度。
5.開展監測評估。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要開展對“星創天地”的監測引導,將創業服務能力、服務創業者數量和創業者運營情況等作為重要的評估指標,不斷總結完善,進一步推動“星創天地”工作。科技部將對符合條件、運行良好的“星創天地”備案后,向社會發布。
6.加大宣傳力度。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要加強“星創天地”品牌和創業文化建設,營造農業農村“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社會氛圍,及時總結先進經驗,加強典型案例和經驗宣傳,提高社會認知度。充分利用微信等移動互聯社交平臺搭建星創交流平臺,宣傳創業事跡、分享創業經驗、展示創業項目、傳播創業商機,營造創業、興業、樂業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