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久久-青楼烟云在线观看-青青99-青青操国产视频-国产精品区网红主播在线观看-国产精品热久久

網站導航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亞望京中心A座 401號樓5層

郵編:100021

電話: 13552913761

當前位置:首頁  > 申報政策

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認定 管理辦法(試行)

來源:本站 發布日期:[2021-01-29] 發布者: 點擊次數:
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近年來中央一號文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5﹞93 號)精神,支持建設一批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 范園,加快延伸農業產業鏈、提升農業價值鏈、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培育農村新產業新業態,促進園區健康、快速和可持續發展以及管理科學化、規范化,讓農民更多分享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紅利,根據《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創建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以下簡 稱“示范園”),是指在一定區域范圍內,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特色鮮 明、融合模式清晰、產業集聚發展、利益聯結緊密、配套服務完善、組織管理高效,具有較強示范作用,發展經驗具備復制推廣價值,且經國家認定的園區。

         第三條 示范園應當結合當地資源稟賦、風土人情等實際,探索多種產業融合模式,包括農業內部融合型、延伸農業產業鏈型、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型、高技術滲透型、產城融合型、多業態復合型等多種形式,努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

         第四條 堅持高起點、高標準認定示范園,到 2020年在全國 范圍內分三批次認定 300家示范園,其中每年每批次認定 100家。 第五條 示范園按照“當年先創建、次年再認定”的原則,堅持 公開、公平、公正,通過競爭性選拔擇優認定。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示范園的申報、創建、驗收、認定和管理。

         第二章 職責及分工

         第七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有關部門,對示范園創建認定進行宏觀指導,統籌示范園的創建申報、評審認定、檢查考核等工作。各級發展改革部門牽頭負責示范園創建、認定、管理的組織工作。

         第八條 各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本地區示范園組織申報、實施方案評審及實施監督等工作,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組織開展示范園創建中期評估及評審驗收等工作。

         第九條 示范園所隸屬的地方政府負責示范園實施方案的組織編制、申報及實施管理工作。

         第十條 各示范園按照經評審通過的創建方案,組織開展示范園創建,并及時做好總結和認定參評等工作。

第三章 創建單位申報

         第十一條 原則上縣(市)級政府是擬創建示范園的申報主體,對隸屬于地市級政府的區域由地市級政府申報創建。申報創建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 高度重視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工作,已成立由本級政府主要領 導掛帥的領導小組,并明確具體的示范園管理機構; 2. 具備較好的產業融合發展基礎或特色產業優勢,且建設示范 園的意愿明確; 3. 示范園發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明確,用地符合國土空間規 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水平領先,產業特色鮮明、融合模式新穎,配套設施完善、組織管理高效,利益聯結緊密,對區域內農民有較強的增收帶動效應,具有較強的示范、引導和帶動作用; 4. 各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細化確定的具 體創建條件。

         第十二條 各省(區、市)應嚴格按照名額要求申報本地區示 范園創建單位。上一年度農林牧漁業總產值超過5000億元的省(區) 每年創建數量不超過 5個(含上年未通過認定但保留創建資格的示 范園,下同),其他省(區)不超過 3 個,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不超過 2個,計劃單列市不超過 1 個。各地區申報創建單位應 適度向貧困縣、“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傾斜。

         第十三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縣創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

         第十四條 申報程序 1. 示范園所隸屬的縣(市、區、旗、農場)或地市政府根據本 省(區、市)創建條件,組織示范園創建牽頭單位編制示范園創建方案,并由縣級或地市政府審定后,向省級發展改革委提出創建申請;2. 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創建方案進行評 審,按照競爭性選拔原則和本省區示范園控制數量,擇優確定示范園名單,并聯合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門; 3.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匯總審核后公布創建名單。

         第十五條 申報示范園應當報送以下材料 1. 示范園創建申報書; 2. 示范園實施方案; 3. 其他相關配套材料。 第十六條 入選創建名單的示范園所隸屬的縣(市、區、旗、農場)或地市政府,按照評審通過的創建方案,組織開展示范園創建工作。

         第十七條 示范園創建過程中,若需對其中建設項目、建設范圍作重大調整,申報單位應在充分論證后,報省級相關部門同意,并由省級相關部門報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第四章 認定

         第十八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門制訂《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評審認定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見附 件 2)。創建工作滿一年后,由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參 照《標準》組織初評,并將各示范園總結材料和初評結果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作為國家最終認定示范園的參考依據。

         第十九條 示范園認定注重中央統籌與地方主導相結合,效率優先與兼顧公平相結合,普適標準與地域特色相結合,充分考量不同地域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調動各地開展示范園創建的積極性。

         第二十條 各省(區、市)可按名額要求,在初評結果中擇優推薦一部分示范園,報國家復核并認定為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其余示范園創建單位在本省所在區域內(分為東北、華北、華東、華中、西南、西北等六個區域)參與評審,綜合考慮模式類型和區域特點,最終評審認定。

         第二十一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門根據各省初評情況,可靈活采取委托第三方機構考核打分、召開專家評審會議評價論證、根據現場考評得分和專家論證得分進行綜合排名等方式,確定示范園認定名單。

         第二十二條 對經國家認定的示范園,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聯合發文確認,并授予“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標識牌,示范園優先享受國家有關支持政策。

         第二十三條 對創建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未通過認定的,可保留創建資格一年,待下一年度再次參評。對屆時仍未通過認定的,撤銷創建資格。

第五章 支持政策

         第二十四條 示范園所在縣(市、區、旗、農場)或地市政府,可以示范園為重點,在不改變資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統籌利用各項涉農資金支持示范園符合條件的項目建設,完善示范園供水、供電、道路、通信、倉儲物流、垃圾污水處理、環境美化綠化等設施條件。鼓勵地方各級政府優先安排資金,支持示范園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第二十五條 示范園入園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可以優先申報發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企業債券。入園小微企業可以增信集合債券形式發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企業債券。

         第二十六條 示范園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依法依規辦理用地手續;鼓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依法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等途徑,多渠道保障示范園用地需求。

第六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省級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跟蹤示范園發展建設情況,對于典型經驗要及時總結推廣,并加強政策協調和業務指導,加大對示范園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十八條 示范園要總結創建過程中探索出的經驗和做法,不斷開拓創新,形成典型和示范引領效應,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以點帶面推動本地區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

         第二十九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委托第三方機構等方式,適時對示范園開展考核評估,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有進有退”的動態管理機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示范園區, 撤銷“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稱號并收回標識牌。 1. 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改變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別是永 久基本農田、破壞自然與人文環境,造成違反土地管理有關規定的; 2. 違法違規經營,騙取、套取國家補貼資金,或示范園內企業 違法違規經營,造成惡劣影響的; 3. 發生重大生產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 4. 侵犯農民合法權益,損害農民經濟利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的; 5. 存在其他嚴重違規違法行為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 5年。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負責解釋。